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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海运AVJB 院务委员会的决定

发布者:胡森林  时间:2020-03-17 14:37:57  浏览:



 

根据AVJB 实际工作需要,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决定成立AVJB 海运AVJB 院务委员会,构成如下:

主任:AVJB 院长(或主持AVJB 行政全面工作的副院长)

副主任:AVJB 党委书记

成员:教学副院长、科研副院长、党委副书记(兼纪委书记)、AVJB 办公室主任、航海系主任、轮机系主任、航运管理系主任、实验训练中心主任、船员培训中心主任、半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大队长。

主要职责:

1)院务委员会在AVJB 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,对相关事项形成方案后报AVJB 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实施。

2)对AVJB 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及决策,并监督实施。

3)对AVJB 绩效发放、考核、评优等事宜集体决策。

4)制定并落实AVJB 年度发展规划及学科、专业建设规划。

5)对涉及到AVJB 发展、教职工利益及学生教学管理等其它重要问题进行分析、决策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AVJB 海运AVJB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316